黎炎光乃是京畿杞縣人,當地的惡霸調戲他的媳婦殺了他爹又跑去黎炎光家打砸,黎炎光怒殺惡霸后被抓判處斬刑。姜二爺在刑場之上救下他的性命,此案被駁回重審,黎炎光被判發(fā)配瀛州,勞役三年。黎炎光帶著兒子一塊去了瀛州,姜二爺還曾寫信,托江凌的外祖父看顧他一二。這是老五本尊繼
《無始皇手諭,不得出銀河邊關
》《斗羅之龍吟九霄
》《妖龍古帝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四部長篇小說《我的身體能加詞條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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